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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13 作者: 编辑:段王意    浏览:

甘南州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自成立起连续无年报信息、无实际经营活动,长期占用市场资源而不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属于无效市场供给。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科学统筹发展与规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决定在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做大企业数量的同时,依法清理无效经营主体供给、优化企业质量,积极稳妥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退出机制,实现市场出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活力与秩序,正确处理宽进与严管的关系,通过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专项行动,引导规范、分类清理、挤出泡沫,夯实存量数据,提升企业整体存续质量,切实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参考依据,努力打造优良法治环境、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引导规范一批、动员注销一批、依法吊销一批”的原则,坚持分类处理,将有经营意向的企业激活,帮助其合规守信经营;引导不具备经营条件和意向的企业规范退出市场,做实企业存量;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经营的企业,通过吊销营业执照的方式退出市场。

坚持标准,依法清理。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清理工作。按照无年报信息、无纳税信息、无可用经营地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激活的“五无”原则标准确定清理对象,严格依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出清,吊销营业执照必须于法有据、证据确凿、程序合规。

管服结合,全程服务。坚持正确导向,把清理工作与包抓联、助企纾困、信用提升、经营主体虚数清理等工作统一起来,通过清理排查知企业之难、帮企业之需、解企业之困,既要保护好健康、有效的企业,又要避免以保企业之名怠于清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2023年年底前,分期分批开展成立2年以上一直未年报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2024年年底前,建立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企业存续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摸底,确认对象。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依托企业年报及相关业务系统,同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排,建立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录,实施动态台账管理,并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录,实施动态台账管理。要建立完善责任到人、目标到户的企业服务联系机制,对名录内企业再次进行排查核实。

(二)服务指导,分类帮扶。通过走访排查或其他途径重新取得联系的企业,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对于仍有经营意愿但因各种原因错过年报截止时间的企业,引导其抓紧开展经营、及时补报年报,并实施信用修复,维护良好信誉;对于无经营活动亦无经营意愿的企业,引导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合规退出市场。

(三)严格监管,依法处理。通过各种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以及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企业,及时进行立案调查。要摸清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的状况,确实存在连续6个月以上没有任何经营活动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退出市场;不能依法吊销的,能够认定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罚。

(四)公示信息,联合惩戒。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公示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信息,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企业,以及存在虚假登记问题的直接责任人,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在相关领域依法予以限制,实现违法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切实践行根本宗旨,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防止片面追求企业数量而忽视企业质量,正视无效市场供给带来的长远危害,以公平公正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从根本上消除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生成的土壤。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和支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要建立内部工作统筹机制,信用监管机构牵头,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综合执法、新闻宣传、信息化等部门参与,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舆论引导,形成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共识。

(三)完善工作制度。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依据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企业年报、行政处罚等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要进一步完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退出标准,以无年报信息、无纳税信息、无可用经营地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激活的“五无”原则,确定清理退出重点对象,及时组织立案调查,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实现出清。要建立与税务、人社、公安、国资等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多维度核实企业状态、了解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成因、查找失联企业,为分类处理、一企一策提供协同支持。

(四)严格监督考核。州市场监管局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纳入对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事中事后监管督查考核内容。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建立常态化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并按照规定移送;要进一步细化工作督导措施,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各县(市)要善于总结工作经验,自202311月起,于每月28日前报送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统计表。

 

附件: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统计表

 

 

 

 

 

 

 

 

 

 

 

 

 

 

 

 

 

 

 

 

 

 

 

 

 

 


 

 

 

附件

 

长期营业未经营企业清理统计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县(市)

 

 

“五无”企业排查数量(户)

 

 

引导规范数量(户)

 

 

动员注销数量(户)

 

 

依法吊销数量(户)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