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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85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09-28 作者: 编辑:    浏览:


甘食药监公告【2017】第103期总第387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385批次, 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共抽检食用农产品385批次,不合格7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 城关区九州中路红辣椒社区蔬菜店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检出值为2.4mg/kg;标准规定为≤0.1 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 城关区九州中路小红椒便民蔬菜店销售的小芹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31mg/kg;标准规定为≤0.01 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 兰州康成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检出值为1.1mg/kg;标准规定为≤0.1 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 龚陆荣蔬菜摊销售的生姜,六六六检出值为0.21mg/kg;标准规定为≤0.05 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 城关区九州中路红辣椒社区蔬菜店销售的毛芹,毒死蜱检出值为2.6mg/kg;标准规定为≤0.05 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 城关区鼓楼巷水英蔬菜店销售的豇豆,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检出值为1.0mg/kg;标准规定为≤0.5 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 龚陆荣蔬菜摊销售的韭菜,毒死蜱检出值为1.1mg/kg;标准规定为≤0.1 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12月13日之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省局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