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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责任清单才能清晰追责
发布日期:2017-09-28 作者: 编辑:    浏览:

何伟

日前,国家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食品药品监管实践中加强各级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落实意见。这对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进一步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和充分履行监管职能必将起到促进作用。

《意见》第一大项“严格依法履职”从六方面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工作的重点和措施进行了总体阐述和细化分析。其中“完善权责清单”是《意见》的一大亮点,也是贯穿《意见》落实流程的前提和基础。

事实上,先前绝大多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都已经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已向社会公开。但是,囿于普遍泛泛的要求和其时法纪制度的局限,先前制定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逐步暴露出许多方面不科学、不到位、不具体甚至不适用、不好用、不管用等问题,不仅影响到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工作的高质高效落实,也给依法依纪追责带来了困难。

因此,不论是从“严格依法履职”来看还是从“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来看,完善权责清单都是关键环节和基础性工作之一。完善权责清单,既要保证权责对等,一级有一级的权力,一级有一级的责任;一级对一级制约,一级对一级负责,更要权力到人,责任到人,岗位责任清晰明了,确保每个权力流程的“帽子”下有人,每项权力行使的位置上有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集体负责、都不负责”以及“个人负责、无人制约”等权责划分松散的问题。

笔者认为,只有在完善权责清单中真正做到每个岗位权力和责任一清二楚,一干二净,一目了然,一环紧扣一环,才能更全面、科学、严谨地落实《意见》中的“严格责任追究”“明确责任划分”等规定和要求。不仅让权力行使在阳光下更加透明,还能让责任追究在“清晰”中更加简便。(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作者单位:安徽省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