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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 不忘初心
发布日期:2017-09-28 作者: 编辑:    浏览:

韩学辉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既是对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约束,更是对监管人员的强有力保护。

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是对每一名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食药监管人员进入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时的初心。当前,食药监管面临着较大的社会压力,深层次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容易被触发,监管人员必须将手中的权力切切实实地用于为人民群众的各项服务上,让群众真正满意。笔者认为,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前,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管的行政许可工作主要集中于市县一级政务服务大厅和镇(街)一级食品药品监管所,其内容各有侧重,但性质相同。在各项许可业务办理方面,窗口负责人和承办人员的权限较大,如不能坚持原则,或是利用权力牟取私利,很容易发生滥用职权的情形。因此,承担行政许可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许可,杜绝私利,以有效规避廉政风险。

二是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是基层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监管人员,必须要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检查节点和检查频次对本辖区监管业态实施监管,并留存日常监督记录备查。目前,由于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任务繁重,造成日常监管覆盖严重不足,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在没有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留有监管记录的情况下,追责不可避免。因此,监管人员必须要履职到位,不能遗漏。

三是严格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当前各级政府的一项硬性要求,也是人民群众了解监管部门是否作为的有效途径。对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而言,行政处罚案件、食品药品抽检结果等信息,应该公开的必须公开,以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不能因为怕承担舆论压力、追责风险而故意隐瞒依法依规应该公开的事项,这也是落实接受社会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

四是依法妥善处理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是发现食品药品违法线索的重要渠道,也是每个公民参与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权利,必须得到有效保障和迅速回应。无论是职业打假人,还是一般消费者的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旦受理,必须严格按照处理程序和时限进行办理,及时向投诉举报者反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安全隐患等,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

五是要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每一名监管人员,都要按法律法规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得起上级监督部门的检验,每一次执法必须保证最基本的公平与公正,绝不徇私枉法,造成不良影响。对于涉嫌犯罪的食品药品案件,必须抛却部门利益和其他因素,按照规定和程序向公安机关移交,绝不能包庇纵容、以罚代刑,如此才能让“最严厉的处罚”切实落地。

综上所述,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是每一名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必备的基本素质,在其职、谋其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都应受到严肃的责任追究。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要牢固树立为民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作者单位:山东省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