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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2023-09-23 作者: 编辑:段王意    浏览:


全州市场经营主体: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坚持月饼大众食品属性,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现象,甘南州市场监管局现对全州食品、住宿、旅游服务等相关经营主体提醒告诫如下:

一、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切实提高守法意识。

二、维护价格竞争秩序。各经营主体要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要严格规范销售行为,不得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禁随意乱涨价,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不得乱加价、乱收费、或利用其他价格手段哄抬价格。

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各月饼生产、销售经营主体要坚决遏制“天价”月饼,对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交易信息保存2年;要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减少包装层数、压缩包装空隙、降低包装成本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盒装月饼内搭售其他商品,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

四、严肃自查自纠行为。经营者应按照本提醒告诫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节日期间价格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秩序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31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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