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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公安机关!甘南州市场监管局整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绝不手软
发布日期:2022-04-02 作者:旦智九 编辑:李文哲    浏览:

长期以来,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问题导向,特别是在重点治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上,始终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对涉刑案件坚持应移尽移、应立尽立。

2021年12月24日,甘南州市场监管局收到玛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反映玛曲县城辖区内4家个体工商户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冻猪白条肉,供货商均为合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接到线索后立即对该公司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过调查证实,该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从陕西省咸阳市某集团有限公司以每公斤14.6元的价格购进了4480公斤的冻猪白条肉,2021年12月9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上述已超过保质期的冻猪白条肉运至玛曲县销售给了4家个体工商户,销售价为每公斤21.5元,货值金额总计94696.75元,违法所得总计30391.05元。在调查过程中,该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抗拒执法人员调查,对进货来源和数量、价格等情况含糊其辞,刻意隐瞒案件重点事实,并提交虚假检验检疫等证据,对案件调查造成了一定困难,导致无法进一步确定该批违法食品准确来源和数据。随后执法人员又向货源地公司的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管局发送了该涉案冻猪白条肉的《案件线索移交函》,但因当时西安发生较大规模疫情,该函件因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投递而退回我局,致使该案件调查进展再次受阻。经局、队领导研究后,由执法队联系合作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侦查人员介入该案件共同进行研判。经过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该案件初步水落石出,依据调查取得的相关证据,确认该案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均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规定的量刑标准。


2022年3月23日,州市场监管局将该案件移送合作市公安局,目前合作市公安局正在对该案立案侦查中。

甘南州市场监管局始终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处置绝不手软。今后工作中,将持续重拳出击,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对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对监管中的涉刑事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形成震慑效应,坚决捍卫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