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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7-05-15 作者: 编辑:    浏览:

    统一管理全州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区域性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制修订和发布工作;负责管理采标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管理和指导县级质监局搞好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新技术和成果推广、科技项目、科技创新、科技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和奖励工作。研究并指导技术检测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织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