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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甘南州第4批信访案件及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20 作者: 编辑:    浏览: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甘南州第4批信访案件及办理情况公示

  交办情况:

  7月16日,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甘南州移交第4批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共2件,涉及我州碌曲县和临潭县。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迅速转交相关区县政府和部门进行核实、查处,确保交办的信访案件保质保量按时办结、确保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中央第五督察组。

  7月16日转办的第4批信访案件中,涉及水污染1件、生态保护1件。

  具体信访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1.受理编号115号:“合作市碌曲县玛艾镇红科沟河道内,有四、五家砂厂采砂,污染水源。”

  经现场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交办信访投诉问题涉及碌曲县玛艾镇红科沟共5家砂石料矿,分别为碌曲县盛源有

  限责任公司、碌曲县赛尔地石料有限责任公司、碌曲县亚干唐砂石有限责任公司、碌曲县玛艾镇红科村考扎滩采砂有限责任公司、碌曲县扎更滩石料加工厂。

  1.碌曲县盛源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由碌曲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建。2013年9月3日取得营业执照,2014年11月19日取得环评报告批复。2016年7月20日通过挂牌出让,取得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编号C6230262018097130146817),有效期限为2019年3月6日至2022年3月6日,发证机关为碌曲县自然资源局。2018年10月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2019年5月18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目前该砂石料场正常生产。

  2.碌曲县赛尔地石料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由碌曲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建。2014年11月19日取得环评报告批复。2016年7月20日通过挂牌出让,取得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编号C6230262018097130146825),有效期限为2018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28日,发证机关为碌曲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3月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2019年5月18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目前该砂石料场正常生产。

  3.碌曲县亚干唐砂石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6月12日由碌曲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建。2016年11月8日办理营业执照。2017年8月29日取得环评报告批复。2018年10月12日取得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编号C6230262018117130146992),有效期限为2018年11月12日至2021年8月12日,发证机关为碌曲县自然资源局。2018年3月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2019年5月9日委托资质单位正在编制《开采设计方案》、《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竣工环保专项验收调查报告》。目前该砂石料场处于停产。

  4.碌曲县玛艾镇红科村考扎滩采砂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6月12日由碌曲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建。2019年2月16日办理营业执照。2018年12月17日取得环评报告批复。 2019年2月27日取得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编号C6230262019047130147736),有效期限为2019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2日,发证机关为碌曲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3月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2019年5月9日委托资质单位正在编制《开采设计方案》、《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目前该砂石料场处于停产。

  5.碌曲县扎更滩石料加工厂:2018年6月12日由碌曲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建。2018年11月14日取得环评报告批复。2018年9月26日办理营业执照。2019年1月10日取得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编号C6230262019037130147584),有效期限为2019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4日,发证机关为碌曲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3月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2019年5月10日委托资质单位正在编制开采设计方案和《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验收评价报告。目前该砂石料场处于停产。

 2.受理编号153号:“宋家庄村张家庄社临近山上90%以上的云杉死亡”。

  该举报问题与第三批交办的65号、67号问题基本一致,举报内容中“宋家庄村张家庄社临近山上90%以上的云杉死亡”的问题,经州县调查核实:宋家庄村云杉苗木为2018年度退耕还林项目,2019年4月实施的新造林地,砂料矿界限与退耕还林小班界限最近距离为70多米,隔一条山脊线,采石场周边农作物、灌草生长正常,新造林地云杉苗木成活率低与采石场建设无因果关系。新造林地云杉苗木成活率低的原因为:由于退耕还林造林任务重,造林的主要力量为退耕群众,青壮劳力多外出务工,劳力组织难度大,部分群众领到苗木后没有及时栽植苗木,造成苗木失水;部分地块群众栽植极不规范,造林地块没有抚育耕作,造林地块杂草丛生,土壤贫瘠,立地条件差,杂草与树木争水肥现象突出;加之造林后连续一周时间没有降雨,浇水不及时、次数少,影响了造林成活率。

  受理情况:

  7月16日17时,甘南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收到甘肃省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的第4批信访投诉问题后,州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对交办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立即转办碌曲和临潭县委、县政府,同时第一时间派出两个现场核查组分别到达涉事现场开展核查督办工作。做好现场执法文书记录,及时搜集相关印证资料。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核实,认定反映的“115号”和“153号”信访案件情况均不属实。

  办结情况:

  “115号”信访投诉问题:根据国家河道采砂和非河道采砂相关规定标准,红科沟5家沙石料厂全部按照《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设置并批复,均不属于河道内采砂。5家砂石料厂环评均已通过州级行业部门评审,已取得批复。为准确判定信访投诉问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现场核查组监测人员对5家砂石料厂所在区域洮河上下游水质进行了取样,连夜送往甘肃省甘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氨氮、COD等20项指标均未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不存在水体污染。115号交办问题反映出以下问题:一是由于碌曲县境内大部分国土面积划定为自然保护区,可采砂区域非常有限,导致在玛艾镇红科沟区域集中了5家采砂厂,且临近洮河,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二是与新形势下企业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相比,5家采砂厂还存在一定差距,厂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达不到州县要求;三是由于该区域采砂厂分布过于集中,致使采砂厂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随着市场砂石需求量的逐年增长,导致企业与当地群众之间产生利益分配矛盾。

  州现场核查组要求碌曲县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生态恢复方案进行“边生产边恢复”,加固临近河堤,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并规范运行生产循环水沉淀池、压滤机等相关环保设施,严格落实抑尘措施,确保企业规范正常运行。

  “153号”信访投诉问题:针对举报人最近多次重复举报。根据临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临时调查协调处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再次赴流顺镇张家庄村蹲点入户。就砂场设置的原因、政策依据、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等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确保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