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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12-05 作者: 编辑:何海军    浏览:

有效防范化解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风险维护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州市场监管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积极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围绕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环节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学习部署。要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甘南州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分制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甘肃省消防条例》和《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和支持保障责任,认识开展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迫性.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里暂行办法》,重点围绕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产品,进一步强化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

(三)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依法进行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及时进行通报。

(四)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依据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和非法改装等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断规范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五)做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环节、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以及商品交易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导。依据国家《消防安全防责任制实施办法》《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监管对象依法做好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和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六)加强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各县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内部办公室、库房、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消防管理,加大重要时段、重要领域的消防隐患排查拥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单位要切实确保自身消防运行系统、消防维保工作、消防器材配置、人员持证等情况符合法定要求。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12月10日前)。县市局、各直属单位分别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2月底)。县市局、州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3月1日至3月底)。县市局、各直属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照工作方案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健全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局州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将东春火灾防控工作当重要工作来抓,主管领导要亲力亲为,加强统筹谋划、靠前指挥协调,跟踪工作推进,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实落地。

(二)深入宣传引导。各县市局、州局相关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消防安全大检查进行宣传报道,跟拍记录检查情况,对消防管理规范的单位要正面宣传,对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要及时曝光,切实强化教育引导和震慑警示作用,营造社会各界关注消防、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县市局、州局相关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推手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检查与执法衔接机制,强化协同治理,推进整治整改。每月对辖区火灾形势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找准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研究针对性措施。充分运用座谈交流、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技术服务,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