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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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夏河县采取九项举措,严防、严控、严查进口冷链肉制品
发布日期:2021-01-22 作者: 编辑:庞海峰    浏览:


夏河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省州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严格按照“人物并防”要求,采取九项超常举措,对辖区内进口冷链冷冻食品严防、严控、严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01


 

迅速部署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涉疫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县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就地封存、人员隔离、核酸检测、环境消杀、设立卡点,严禁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动员全体执法人员、各乡镇市场监管对辖区内所有餐饮饭店、冷链库房全覆盖组织排查。




02


 

提前行动



自兰州城关区焦家湾冷冻厂发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阳性案例后,我局及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先后在“夏河关注”上发布了《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的紧急通告》、《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事项告知书》、《关于外地购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报备制度的通知》等通告,严格要求进口冷链食品没有“五证”,不得购入、储存、销售、使用,并对我县11户进口冷链肉制品销售企业和全县餐饮企业不间断组织排查。




03


 

消除隐患



对涉疫进口冷链阿根廷牛肉制品不漏一户全覆盖进行了排查,排查发现的1户餐饮企业私自从西宁市牛旺商贸公司购进阿根廷冷冻去骨牛胸肉4箱150余斤,第一时间请示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联合县卫健局对该餐吧从业人员、进口肉制品、现场环境及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了采样核酸检测,并对环境进行了彻底消杀,共计采样26份,采样后,对该场所进行了查封,11名从业人员和9名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定点隔离地点进行了隔离。经县疾控中心反馈,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04


 

实施管控



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禁止销售使用进口冷链肉制品的通告》和《关于实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要求对我县销售的所有进口冷链肉制品一律下架封存,立即开展人员隔离、人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出动全体执法人员和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商户进行了排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商户187户,封存进口冷链食品餐饮单位达33户,封存进口冷链食品894斤。共核酸检测采样80份,其中从业人员35份,冷链食品32份,外环境13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05


 

杜绝源头



对全县进口冷链食品批发户全部进行了查封,对货物、人员、环境进行了采样核酸检测,人员进行了隔离检测,共计查封11户、封存进口冷链食品30.78吨。同时,用专业封签对所有冷链库所进行了密封,防止泄露,从源头上杜绝了进口冷链食品在我县销售使用。




06


 

延伸排查



制定印发了《夏河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排查辖区群众购买进口冷链肉制品的紧急通知》,动员各乡镇政府、卫生院、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联户长,充分发挥十户联防的作用,对辖区内群众购买的进口冷链肉制品进行封存、隔离、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截至目前,共排查出群众自行购买进口冷链肉制品11户、封存284.9公斤、核酸检测14人、采样8批次,群众自行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正在进行积极处置中。




07


 

设立卡点



从1月18日开始,在甘青边界设立由乡镇政府牵头、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等组成的进口冷链肉制品检查卡点,严查进口冷链食品从青海流入,截至目前,共盘查进入我县车辆970余辆、人员1710人,未发现携带进口冷链食品的车辆。




08


 

持续排查



出动全体执法人员和各乡镇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商户进行了排查,要求对所有进口冷链肉制品一律下架封存,人员隔离、人货核酸检查、环境消杀等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商户187户,查封进口冷链食品批发户2户,封存进口冷链食品餐饮单位33户,封存进口冷链食品894斤。共核酸检测采样80份,其中从业人员35份,冷链食品32份,外环境13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09


 

强化宣传



动员各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和联户长,走村入户向辖区内群众用藏汉两文宣传关于严禁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和州县关于实行进口冷链食品有奖举报的相关内容,并将通告相关内容张贴宣传至每村每户,确保人人重视、人人知晓,坚决杜绝群众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截至目前,共计张贴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