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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工商局旅游消费维权新举措获州政府肯定
发布日期:2016-02-26 作者: 编辑:    浏览:
  

    创新、担当是近年州工商局上下常用词语,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既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月25日下午,州政府召开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州工商局关于《甘南州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试行办法》拟定情况说明,研究通过了《甘南州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试行办法》。审议中赵凌云州长对工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他说“这个《试行办法》正是我们旅游发展需要的,多年来想做而没有做的事,是全州加强旅游监管服务配套文件,是一项促进旅游业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关注民生的具体措施,很务实、很有操作性。是工作创新、敢于担当的表现,在州直各部门中起了带头作用。”同时,参加常务会议的杨卓玛、刘永革、赵四辈几位副州长也对近年来工商工作给予称赞,他们说:2013年以来,州工商局从“禁塑”、“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证一码”推行到今天《试行办法》,一年一个新举措,都走在了全省改革的前列,为我州争了光。只要大家心往一起想,劲往一处使,没有干不好的事。

  《甘南州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试行办法》是州工商局继2015年在西北地区率先推行“三证合一”改革,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之后,又一项支持促进我州文化旅游业首位产业发展的创新之举。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州工商局领导班子就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如何发挥工商职能支持我州文化旅游业、现代农牧业两大首位产业。结合我州旅游企业和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长远发展和诚信经营理念,存在价格欺诈、私自收费、欺客宰客等旅游消费侵权行为的实情,借鉴青岛“天价虾”和近期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给当地旅游带来致命打击的教训,做到未雨绸缪,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旅游业发展中不利的人为因素,优化旅游消费维权环境,打造藏区最放心、最舒心、最安全、最文明的旅游区,提升甘南全域文明旅游整体形象,是创新和建立我州旅游消费维权新型机制提出的新思路与具体表现。

    2015年我州旅游业旅客达到770万人,综合收入35亿元。2016年旅客人数预计突破千万人大关。《甘南州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试行办法》实施是我州旅游业发展的一项大事,更是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州旅游业平稳快速发展,展示藏区文明形象绝佳措施。它的执行主体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经营户中进行大力宣传,全力以赴保障落实,推动文化旅游业首位产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