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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用农产品“生鲜灯”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3-12-02 作者: 编辑:何海军    浏览:

12月1日,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宝林带领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人员对合作市银亿市场、叶记超市、城南菜市场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开展“生鲜灯”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检查人员深入辖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向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详细讲解新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诫书》,引导经营者认识到“生鲜灯”的误导性,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照明设备。

自《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于《办法》的宣贯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教育引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充分了解“生鲜灯”的误导性。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开展专项排查,对畜禽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现场使用光源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全州累计检查农贸市场10个、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者827户,发放提醒告诫书1300余份,发现不合格照明灯具238台(件),已督促经营者更换拆除238台(件)。


下一步,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使用“生鲜灯”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引导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动摒弃此类误导消费的商品“美颜灯”,还原生鲜农产品“真本色”,筑牢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