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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2-08-24
联系人姓名 小*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您好,我想问一下,哪一类或哪一些产品的企业生产标准不需要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
回复人名称 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2-08-24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生产者、销售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