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本单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由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设置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是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下执行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法定专业技术机构,在业务技术上接受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支持和指导。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州级和合作辖区内食品、农产品等相关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微生物、重金属等食品安全领域项目的日常检验检测工作,为食品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2)执行食品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食品检验标准。
(3)负责全州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的技术鉴定。
(4)承担全州食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注册检验、符合检验、委托检验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5)承担主管部门下达的食品相关检验任务,承担食品快速检测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6)负责县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相应检验业务的技术指导,协助解决检验疑难问题和人员的培训。
(7)开展与食品相关的检验技术、质量标准、标准物质及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工作。
(8)负责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质量信息,提供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9)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通讯资料
名 称:甘南藏族自治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合作市环城东路(州图书馆北侧)
邮政编码;747000
联系电话;0941-8231661
传 真:0941-823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