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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南州质监局党支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党员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5 作者: 编辑:    浏览:

支部各党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直机关工委《州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州直工发〔20176号)精神、《中共甘南州质监局党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实施方案》,强化党员党性意识,促进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履职尽责,提高服务意识,经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诺范围

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向全体党员和群众承诺,党员向党支部和群众承诺。

二、承诺形式

以公开承诺方式进行,承诺书将公布在党员活动栏中,接受群众和其他党员的监督。

三、承诺时间

2017年3月3日上午。

四、承诺内容

支部班子要从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切实为民服务、加强班子建设等方面承诺;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要求,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能力特长,着重从履职尽责、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等方面承诺。

五、有关要求

1、党支部的承诺要紧密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统筹年度重点工作,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后承诺。党员要积极发扬先进性与责任意识,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承诺的事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必须具有明确的内容、标准、时限、责任,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党员的承诺书由党小组组长审议通过后,提交支部审查。 

2、党支部的承诺要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以召开座谈、谈心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的方式在召开组织生活会时进行。党支部和群众监督党员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在召开组织生活会时,通过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征求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保持和维护承诺的严肃性,确保兑现承诺。
    3、每位党员自承诺之日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述的承诺内容提出细化方案和实现手段,并按照所做承诺执行。年终要进行评比总结,找出不足,积累经验。

                      

 

 

                         中共甘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党支部

                             20173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