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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答复

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州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5-09 08:55:15  点击:[] 编辑:段王意

付昌入委员:

您在州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帮助商户减免房租,激发和释放市场活力的提案”(第2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建房〔202250号)。根据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南州贯彻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方案的通知》(州政发〔202220号)和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建设厅转发<住建部等8部门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州建知〔2022161号)要求:对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确保减免租金惠及最终承租人;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佥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其减免房租行为计入企业信用评价报告。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适当减免房租,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企业或个人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大对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价格违法、虚假宣传、无照经营等租赁市场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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