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和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6〕11号)等规定,经我局审查,玛曲县宏达实业有限则让你公司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换证要求,拟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941—8223387通讯地址:甘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编:747000
甘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 11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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